各学院:
根据学校《2017年清明节放假通知》,结合实际教学进度,现将清明节放假期间研究生教学调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4月2日、3日、4日放假3天,所有教学环节停;
二、4月2日、3日、4日所有教学环节不顺延,请任课教师与研究生院培养办联系补课;
三、4月1日(周六)执行原教学环节。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
研究生院
2017年3月27日
上一条:关于进行拟毕业研究生培养环节审核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办理16-17-2学期重修重考手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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