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请于2016年6月14日前报送2015-2016-1学期学院安排的研究生监考工作量,格式见附件,电子版发至pyb@qust.edu.cn,纸质版送至各自校区培养办公室。其中
1)收入类型填写劳务费;
2)在职人员工作证编号必填,非在职人员身份证号必填;姓名必填
3)考试安排和发放明细表需一一对应。
点击下载财务处模板和监考明细表.xls
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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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关于交2014级(两年制)专业硕士实习报告表,实习报告书以及2015级(两年制)专业硕士实习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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