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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制定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下半学期专业课教学任务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0-10-05 编辑:

各学院:

请在(五思)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制定2020级研究生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下半学期专业课教学任务,于第7周周五(2020年10月16日)前制定完成。

说明:

1、本学期的公共课程已经全部安排完毕,请避开公共课时间安排专业课即可;

2、请一定依据学生培养计划制定教学任务,且原则上不满5人不予开课(特殊专业除外);

3、硕士研究生课程一般由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博士研究生课程一般有正高级职称教师担任,公共基础课除外;

4、承担公共课的学院,培养办会单独将任务书发到开课学院,由相应的学院安排任课教师。

研究生院培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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