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请通知本学院领导,开学第一、二周(14级8月31日开始上课,15级9月7日开始上课)去本学院学生上课所在教室听课,并填写教学秩序检查表(见附件)。并于第三周周二前将打印版送至研究生处培养办。
研究生处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6年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教学评价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上报研究生2015年暑假返校情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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