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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13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优秀奖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5-04-13 编辑:

各学院:

为鼓励我校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向上,奖励在学位课程学习中单项成绩优秀的硕士生,根据我校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优秀奖评选暂行办法》的规定,研究生处决定于近期评选2013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优秀奖学金。

一 评选对象:

我校正式学籍的2013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 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化修养,

2 公共学位课(自然辩证法(专硕)、科学社会主义理论、英语、数值分析、矩阵理论、应用统计、数理方程、知识产权(专硕)、科学人文讲座等)的考试成绩在前10%内,且不低于85分,综合测评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包括合格)者,可申请学位课程优秀奖,每门课程获奖可一次性获得奖金100元,人数不多于8人。

或者选课人数不少于10人的专业学位课,考试成绩在前10%内且不低于85分,综合测评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包括合格)者,可申请学位课程优秀奖,每门课程可一次性获得奖金100元,人数不多于8人。

获奖人数为每满10人评选一人,且总数不多于8人。

3 硕士生在中期考核中,学位课程平均分在85分以上者,没有不及格课程,综合测评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包括合格)者可获学位课程优秀综合奖,奖金300/人。获奖人数不超过同届硕士生人数的2%

4 入学后第一次参加全国六级英语统考成绩,获得前五名者,可一次性获奖金200元。

三 评选方法:

1 公共学位课程优秀奖由研究生处根据培养系统内的成绩统计进行评选,学院不必报送。专业学位课程优秀奖、学位课程优秀综合奖和六级成绩优秀奖由学院根据学生的申请按照学生人数和比例规定进行推荐。推荐名单在学院至少公示三个工作日。

2 研究生工作部(处)综合各学院的推荐情况,审核学生的获奖资格,确定获奖名单。

3 获奖名单将在校内公示三天。

4 公示无异议,报学校审批,发放奖金。

四 说明:

1 各学院要充分重视评选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评选工作。

2 请各学院在428日之前上交学院《2013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优秀奖推荐表》。推荐表交上之后不予更改,逾期不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32013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优秀奖推荐表》分为三页按照专业学位课程优秀奖、学位课程优秀综合奖、六级成绩优秀奖分别填写,打印版学院盖章、负责人签字之后交到研究生处教育管理科(四方校区一号行政楼316、崂山校区图书馆楼3017),电子版发送到qustyanjiusheng@163.com。研究生学位课程优秀综合奖推荐者需要附送学院盖章成绩单,六级成绩优秀奖推荐者附送六级成绩单复印件,专业学位课程奖推荐者不用附送成绩单。

研究生处

2015-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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