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在第12周前结束开题,具体时间地点各学院自行安排,开题前3天,以学院(至少是学科点)为单位,将开题报告安排会的纸质版送至研究生处,领取打分表;将电子版发送至pyb@qust.edu.cn ,将在网上公示,并安排督导员进行督导。
注:必须开题前三天报知研究生处,否则不予承认。
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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