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0年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经研究生院、科技处、财务处等部门的审核,已完成初审工作,并确定函评人员(见附件1),现关于函评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送审
本次函评采用网络送审,送审数量为3份/人,费用一共为1650元(函评通过与否不退任何费用)。由于疫情原因,请申请人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函评费转入我校财务处指定账号(账号信息见附件2),转账后请申请人保留转账截图,发送到学位办邮箱:xwb@qust.edu.cn ,由财务处统一开具收据,学位办统一下发。
二、材料
根据初审的电子版材料,申请人如无需修改和完善则作为送审材料,若需要完善,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申请至学位办。
三、时间
转账时间:2020年5月20日
完善材料时间:2020年5月21日
四、联系方式:
电话:13863998226
联系人:陈建春
附件1:函评人员名单
附件2:转账账号信息
研究生院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