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研院要闻 >> 正文
研院要闻
2011年-关于开展研究生中期教学检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1-04-15 编辑:

各学院:

为进一步稳定研究生教学秩序,严格培养环节,提高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本学期继续开展研究生中期教学检查工作。教学检查工作以各学院自查为主,学校检查为辅。学院在自查过程中,可以通过召开教师和研究生座谈会、组织听课等方式,全面了解教学情况、研究生学习情况、论文指导以及教学管理等情况。通过检查,找出问题和差距,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问题的办法,并形成自查报告,于第十周上交研究生工作部(处)。

一、研究生中期教学检查主要内容

1、导师制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以及可推广的经验。

2、教学秩序(串、停、调课等)、教学日历、成绩管理、试卷归档等情况。

32010级硕士生开题情况(化学院、信息学院)。

4、硕士生入学复试的组织和规范情况。

5、学院组织毕业生学位论文的校外盲评、校内评审的产生方法、措施和效果。

6、工程硕士招生宣传、培养基地建设等方面的措施及办法,成绩和试卷上报与归档情况。

7、全日制专业硕士实习情况。

8、学院对促进研究生就业采取的措施,如有全日制专业硕士,他们的就业形势如何,倾向于在什么样的单位就业。

9、学院为了活跃、丰富研究生的科研学习生活,所采取措施及开展的活动。

10、研究生人事档案管理情况。

二、研究生中期教学检查时间安排

1、学院自查时间:第8周~10周。自查报告于第十周周五前发至pyb@qust.eud.cn,纸版盖章后送至研究生处培养办。

2、学校检查时间:第11周~12周。

三、研究生中期教学检查基本要求

1.组织院系领导听课活动,相关院系领导每人至少应听取本学院研究生课(学位课和非学位课都要涉及到)一次以上,以便充分了解研究生教学情况;

2.学院至少要组织召开一次以上研究生座谈会,以便及时了解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3.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到研究生中期教学检查对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意义,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对照检查内容认真自查自纠。学校将综合各方面的检查结果形成研究生中期教学检查报告,并作为各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

研究生工作部(处)

2011 年4 月15

关闭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
  • 山东省教育厅 |
  • 山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服务平台 |
  • 学信网 |
  • 87978797威尼斯老品牌 |
  • 旧版网站
  • © 87978797威尼斯老品牌-首页版权所有 

    地址:青岛市松岭路99号(崂山校区) 邮编:266061

    地址:青岛市郑州路53号(四方校区) 邮编:266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