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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院要闻
关于评选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优秀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0-11-01 编辑:

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水平,总结经验,探寻规律,促进我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和发展,经研究,定于2010年下半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优秀研究成果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成果评奖由山东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组织开展,学会学术专业委员会具体负责,在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指导下进行。
二、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申报时间、成果内容、成果形式、评审程序和奖励办法。
(一)申报时间:截止到2010年11月10日。
(二)成果内容:参评成果的内容必须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相关。
(三)成果形式:近五年公开出版或发表的研究著述或论文,或有普遍推广价值的经验性总结报告或对策性调研报告。
(四)评审程序:
1、申请人填写《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管理学术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见附件)并连同参评成果一式3份(其中至少应有一份原件)提交各会员单位;
2、12月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参评成果进行评议,评出获奖成果。学会对专家组评审结果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布。
(五)奖励办法:山东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为优秀成果获得者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一定数额的奖金。
已经获得首届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不在申报与奖励范围。
三、优秀成果评奖的相关材料请于11月10日前报送研究生处学位办,电子版请发送至:xwb@qust.edu.cn

联系人:李桂宝,电话:84022387、88958383

研究生部(处)学位办

2010年11月1日



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管理研究成果奖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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