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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2009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试行心理委员制度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0-05-1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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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干部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培养具有较高心理自助与助人能力的研究生骨干队伍,经研究决定在2009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试行心理委员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心理委员的目的和意义

心理委员制度是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蓬勃发展的背景下应运而生的。心理委员作为一名研究生干部,了解和熟悉每个同学的基本情况,以平等、尊重、助人的态度为班级同学提供心理健康服务,负责组织开展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和活动。

通过对选拔的心理委员进行规范化的培训,使他们明确心理委员的工作职责,学习和掌握心理业辅导的一般理论和操作技能,提升自身的心理品质和综合素质,理解和掌握研究生常见心理问题的表现和应对措施。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当身边同学出现职业与心理困惑时,能自觉开展朋辈心理辅导工作,观察并及时报告研究生中存在的心理现象和问题,协助学校开展心理干预工作,有效防止研究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

二、心理委员的条件和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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