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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荐首届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09-10-13 编辑: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山东省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和《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的精神和规定,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每四年评选一次,2009年为首次评选。现将有关申报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推荐范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对象必须符合《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的规定和要求。
二、拟提交成果材料。拟推荐参加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的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二)拟推荐教学成果概述。内容包括指导思想、目的、解决的理论与实际问题、主要创新点及理论实践依据,具体成果形式、内容,实践实施情况、效果及应用推广前景、价值等(5000字至6000字)。拟申报一等奖的可同时提供反映该成果概述的视频光盘(8分钟以内)。
(三)反映该教学成果的相关论文、教材(包括正式出版的著作、音像材料等)、软件及相关支撑材料(如《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研究报告、鉴定书等)。
请将上述推荐材料于2009年10月20日前(一式三份)报送我研究生处培养办,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pyb@qust
.edu.cn ,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丽、李萍联系电话:84022819、88958629

附件:1.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名额分配表
2.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3.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


http://xwb.sdpec.edu.cn/display.php?id=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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