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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院要闻
关于收取研究生住宿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09-02-27 编辑:

各研究生同学:

32日起,计划财务处在东西校区收取2008-2009学年住宿费,截止日期为313日,请各位研究生同学看到通知后相互转告,以便及时交费。

东部校区:计财处收费管理科(图书馆楼2024房间 88957678

四方校区:四方财务管理科(行政楼1 84022086

计划财务处

2009.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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