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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院要闻
关于缴纳研究生住宿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07-01-11 编辑:
研究生未缴纳住宿费的同学请于2007年1月24日之前到四方校区行政楼一楼112房间财务处收费科缴纳住宿费,逾期不交者从2007年2月份开始从研究生普通奖学金中扣除,如有疑问,请致电84022758咨询。如有不在学生公寓住宿的同学请提供相应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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