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山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和《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评选奖励暂行办法》,决定2012年继续开展山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评选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2年山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士学位论文的推荐评选范围为
2010年
9月
1日
至
2011年
8月
31日
在省内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博士、硕士、学士学位者(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学位论文。
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的第一申请人应是2011年8月31日以后省内学位授予单位具有学籍的研究生(包括在职攻读专业学位人员,不包括同等学力在职申请学位等在册学员),申报成果应是在校期间以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名义所取得的研究成果。
优秀学位论文评选重在理论创新,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的评选注重技术创新和实际应用。
二、材料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