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现将2012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总结与组织申报
在对前几年项目实施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进一步组织广大研究生指导教师及有关管理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按要求与限额,精心组织,科学论证,择优遴选好2012年山东省立项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
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申报范围
2012年项目申报范围继续按《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原则与范围申报。同时,根据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要求,应把专业学位的改革与发展,创新能力的培养与提高,导师建设与管理,产学研的密切结合等作为研究与申报的重点领域。
三、创新计划立项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负责人应为具有3年以上指导研究生教学经历的导师,或从事学科、学位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2年以上的管理人员。校部机关管理人员申报的项目不得超过本单位申报总数的四分之一,项目申报限额总数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