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学生本人申请,拟接收学校审核、复试,我校有1名学生(名单附后)被部属师范大学拟接收,占拟接收学校的推免名额,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
10
月
25
日
至
10
月
27
日
。如有异议,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建议实名)向学校纪检监察室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
纪检监察室电话:0532-88956976;E-mail:kdjw@qust.edu.cn,
研招办电话:0532-88958383,84022989;E-mail:kdyjs@qust.edu.cn
姓名 |
性别 |
政治面貌 |
所学专业 |
专业代码 |
专业人数 |
学习成绩(或综合)名次 |
推荐到何校 |
录取专业 |
录取专业代码 |
单位代码 |
单位名称 |
杨晓 |
女 |
团员 |
化学 |
070301 |
121 |
13 |
10718 |
陕西师范大学 |
材料学 |
0805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