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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院(部)级教学督导员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1-08-29 编辑:

各院(部):

根据学校《87978797威尼斯老品牌研究生教学督导制度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动态监督、考评与指导,强化教学秩序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决定实施校、院(部)两级教学督导员制度。现将推荐院(部)级教学督导员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员应由长期从事研究生培养、教学工作,有高度责任心,秉公办事,经验丰富的研究生导师担任。

二、院(部)级教学督导员主要负责所分工的学院(部)的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监督、检查、考评及指导工作。

推选督导员注意事项:

1)按照教学督导员的条件,从本单位教师(包括已退休老教师)中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

2)原则上在学院(部)担任院级行政管理职务的教师不参与推荐。

3)本科生督导员不参与推荐。

请各院(部)根据分配名额认真推荐,于8月31日(第一周周三)前将名单报送至研究生处。

附:各院(部)教学督导员名额分配表

各院(部)教学督导员名额分配表

学院(部)

名额

化工学院

1

化学院

1

高分子学院

1

材料学院

1

环境学院

1

自动化学院

1

机电学院

1

信息学院

1

数理学院

1

经管学院

1

外语学院

1

艺术学院

1

马克思学院

1

研究生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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