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2009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盲评结果已陆续返回(结果可见通知后附件,随时更新),学位办将专家返回的《学位论文盲评评价意见表》的复印件转交学院,请学院及时通知学生严格按照专家的“综合评价及修改意见”对自己的论文进行修改,研究生应妥善保存《学位论文盲评评价意见表》复印件,《学位论文盲评评价意见表》原件将作为“绝密”资料存于档案馆,单位及个人不得随意查阅。
申请者应针对论文评阅书中修改意见认真做出修改,填写《学位论文修改书》(见《2009年毕业研究生答辩材料及学院材料下载》,可从网上下载)。
对于评阅结果出现“合格”的学位论文,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由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开会讨论,对论文提出详细的修改意见,以院系为单位上报研究生处学位办后,领取申请答辩所需表格,若出现与评阅结果差别太大的结论,须报校学位委员会讨论。请导师严格把关,按评审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指导与督促学生修改,学位论文答辩会上由答辩秘书宣读所有的评阅意见,导师发表申述意见。